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此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王者莫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而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之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:「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谓臣下也。
曾子问曰:“祭必有尸乎?若厌祭亦可乎?”孔子曰:“祭成丧者必有尸,尸必以孙。孙幼,则使人抱之。无孙,则取于同姓可也。祭殇必厌,盖弗成也。祭成丧而无尸,是殇之也。”孔子曰:“有阴厌,有阳厌。”曾子问曰:“殇不祔祭,何谓阴厌、阳厌?”孔子曰:“宗子为殇而死,庶子弗为后也。其吉祭,特牲。祭殇不举,无肵俎,无玄酒,不告利成,是谓阴厌。凡殇,与无后者,祭于宗子之家,当室之白,尊于东房,是谓阳厌。”
曾子问曰:“祭必有尸乎?若厌祭亦可乎?”孔子曰:“祭成丧者必有尸,尸必以孙。孙幼,则使人抱之。无孙,则取于同姓可也。祭殇必厌,盖弗成也。祭成丧而无尸,是殇之也。”孔子曰:“有阴厌,有阳厌。”曾子问曰:“殇不祔祭,何谓阴厌、阳厌?”孔子曰:“宗子为殇而死,庶子弗为后也。其吉祭,特牲。祭殇不举,无肵俎,无玄酒,不告利成,是谓阴厌。凡殇,与无后者,祭于宗子之家,当室之白,尊于东房,是谓阳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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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: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;三公,中阶之前,北面东上。诸侯之位,阼阶之东,西面北上。诸伯之国,西阶之西,东面北上。诸子之国,门东,北面东上。诸男之国,门西,北面东上。九夷之国,东门之外,西面北上。八蛮之国,南门之外,北面东上。六戎之国,西门之外,东面南上。五狄之国,北门之外,南面东上。九采之国,应门之外,北面东上。四塞,世告至。此周公明堂之位也。明堂也者,明诸侯之尊卑也。
有人以王中郎比車騎,車騎聞之曰:“伊窟窟成就。”
王戎弱冠詣阮籍,時劉公榮在坐。阮謂王曰:“偶有二鬥美酒,當與君共飲。彼公榮者,無預焉。”二人交觴酬酢,公榮遂不得壹杯。而言語談戲,三人無異。或有問之者,阮答曰:“勝公榮者,不得不與飲酒;不如公榮者,不可不與飲酒;唯公榮,可不與飲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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