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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和乌

金和乌

作者:师迎山

类别:都市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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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2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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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劉公榮與人飲酒,雜穢非類,人或譏之。答曰:“勝公榮者,不可不與飲;不如公榮者,亦不可不與飲;是公榮輩者,又不可不與飲。”故終日共飲而醉。

  凡食齐视春时,羹齐视夏时,酱齐视秋时,饮齐视冬时。凡和,春多酸,夏多苦,秋多辛,冬多咸,调以滑甘。牛宜稌,羊宜黍,豕宜稷,犬宜粱,雁宜麦,鱼宜菰。春宜羔豚膳膏芗,夏宜腒鱐膳膏臊,秋宜犊麑膳膏腥,冬宜鲜羽膳膏膻。牛修,鹿脯,田豕脯,糜脯,麇脯,麋、鹿、田豕、麇,皆有轩,雉兔皆有芼。爵,鷃,蜩,范,芝栭,菱,椇,枣,栗,榛,柿,瓜,桃,李,梅,杏,楂,梨,姜,桂。大夫燕食,有脍无脯,有脯无脍。士不贰羹胾,庶人耆老不徒食。脍:春用葱,秋用芥、豚;春用韭,秋用蓼。脂用葱,膏用薤,三牲用藙,和用酰,兽用梅。鹑羹、鸡羹、鴽,酿之蓼。鲂鱮烝,雏烧,雉,芗无蓼。不食雏鳖,狼去肠,狗去肾,狸去正脊,兔去尻,狐去首,豚去脑,鱼去乙,鳖去丑。肉曰脱之,鱼曰作之,枣曰新之,栗曰撰之,桃曰胆之,柤梨曰攒之。牛夜鸣则庮,羊泠毛而毳、膻,狗赤股而躁、臊,鸟麃色而沙鸣、郁,豕望视而交睫、腥,马黑脊而般臂、漏,雏尾不盈握弗食,舒雁翠,鹄鸮胖,舒凫翠,鸡肝,雁肾,鸨奥,鹿胃。肉腥细者为脍,大者为轩;或曰麋鹿鱼为菹,麇为辟鸡,野豕为轩,兔为宛脾,切葱若薤,实诸酰以柔之。羹食,自诸侯以下至于庶人无等。大夫无秩膳,大夫七十而有阁,天子之阁。左达五,右达五,公侯伯于房中五,大夫于阁三,士于坫一。

  孫長樂作王長史誄雲:“余與夫子,交非勢利,心猶澄水,同此玄味。”王孝伯見曰:“才士不遜,亡祖何至與此人周旋!”



简介:

  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
  是月也,命渔师始渔,天子亲往,乃尝鱼,先荐寝庙。冰方盛,水泽腹坚。命取冰,冰以入。令告民,出五种。命农计耦耕事,修耒耜,具田器。命乐师大合吹而罢。乃命四监收秩薪柴,以共郊庙及百祀之薪燎。

  凡讣于其君,曰:“君之臣某死”;父母、妻、长子,曰:“君之臣某之某死”。君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寡君不禄,敢告于执事。”;夫人,曰:“寡小君不禄。”;大子之丧,曰:“寡君之适子某死。”大夫讣于同国:适者,曰:“某不禄”;讣于士,亦曰:“某不禄”;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”,讣于适者,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实。”讣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实。”士讣于同国大夫,曰:“某死”,讣于士,亦曰:“某死”;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某死”,讣于大夫,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,讣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。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,士练而归。士次于公馆,大夫居庐,士居垩室。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大夫之适子,服大夫之服。大夫之庶子为大夫,则为其父母服大夫服;其位,与未为大夫者齿。士之子为大夫,则其父母弗能主也,使其子主之。无子,则为之置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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