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林公道王長史:“斂衿作壹來,何其軒軒韶舉!”
…相关:[hp]触礁、嫌疑人每天都会把侦探气个半死、枫杏叶、[刀剑乱舞]阿鲁金是魔法少女、感知存在、『es/偶像梦幻祭』正经小杏她不谈恋爱、末世重生之再次守护你,真好、霞光里的大海、忆往杂集、我妈支教,我家KPI达标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为人子者:父母存,冠衣不纯素。孤子当室,冠衣不纯采。
…